為切實做好門診急危重癥患者的搶救及后續治療工作,提供快速、有序、有效和安全的診療服務,盡最大可能保證患者的生命安全,讓人們真正感受到“救死扶傷、治病救人”的革命人道主義精神,保證病情危重患者能夠得到及時、有效地搶救治療,制定優先處置制度:
1、建立優先處置通道,符合條件者及時啟動優先處置通道。進入“優先處置通道”的病人:是指各種休克、昏迷、心臟驟停,嚴重心律失常,急性重要臟器功能衰竭垂危者。
2、“優先處置通道”的工作要求及診療程序如下:
(1)接診醫師必須對門診急危重癥患者實行首診負責制。
(2)門診患者突發意外情況時,所在科室或就近科室就地進行搶救,并通知相關科室配合搶救。
(3)門診患者是否進入“優先處置通道”,由接診的當班醫生根據病情決定,凡進入“優先處置通道”的病人,不需辦理掛號、候診等手續,立即給予搶救,提供全程服務。
(4)進入“優先處置通道”的病人,各有關科室必須優先診治和簡化手續,各科室間必須密切配合,相互支持。
(5)危重患者優先入院搶救,由首診接診醫生、護士護送,后補辦住院手續。
(6)各專業科室每日預留 1~2 張床位。
(7)全院職工必須執行我院設立門、急診“優先處置通道”的決定,凡對進入“優先處置通道”的病人如有發現推諉病人或呼叫不應、脫崗離崗的個人和科室,除按規定處理外視對病人搶救的影響程序追究其責任。
門診急危重癥患者優先處置工作程序
門診急危重癥患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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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科室或就近科室就地進行搶救,并通知相關科室配合搶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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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重癥患者先搶救后掛號繳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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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診醫師對病人評估、必要的輔助檢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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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重癥患者立即搶救、危重癥患者的搶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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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入ICU病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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待搶救結束、病情穩定、導診護士協助補掛號、繳費